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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高职分类招生考试政策公布

来源:网友发布  作者:网友发布2024-01-17 14:38  浏览:0

明年起开展职业适应性技能“机测”联考改革试点

明年高考生迎来好消息,省招生办昨日公布明年全省高职分类考试方案,被高职分类考试正式录取的新生,将不再参加高考统考,其招生性质、在校培养、毕业文凭等,与参加高考统考录取的新生完全相同。明年将开展职业适应性技能“机测”联考改革试点。

四种模式进行高职分类招生

方案明确,分类考试招生包括4种模式:高职综合评价招生,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省内国家级、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可联合或单独组织考试招生,也可选择参加综合评价招生,但只能二者选其一。省内其他高职教育院校参加综合评价招生。

招生学校近期公布高职分类招生简章

报考分类考试的学生要求,必须是已经参加明年高考报名或高职单独招生考试的学生。高职分类招生计划列入高职院校当年计划内。相关招生学校将于近期公布经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审定的分类考试招生章程,明确本校职业适应性测试或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和办法;本校各招生专业对学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职业适应性测试或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办法以及参加本校测试考生的最低淘汰比例等。

综合评价考试考生可申请16所学校志愿

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依照学校公布的招生章程,在2019年3月11日8∶30至13日17时,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有关高职教育院校提出入学申请,每名考生最多可申报16所高职教育院校。届时对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学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对“三校生”进行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

被预录取考生只能选一所学校报到注册

综合评价招生强调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预录取阶段高职教育院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预录取考生发放任何形式的录取通知书。招生院校安排新生到校报到注册不晚于2019年4月15日17时。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自主选定1所报到注册。新生到校报到注册必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现场确认。

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后不再参加高考

我省明确,已经预录取而未在2019年4月15日17时前到任何预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考生,其预录取资格自行取消,仍可参加包括高考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的考试招生;已经报到注册且已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的考生,不再参加包括高考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考试招生。

开展职业适应性技能“机测”联考改革试点

根据国家关于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的要求,我省将不断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的内容和形式,稳步推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全省统考。

按照“试点先行”的办法,2019年由部分示范高职院校牵头,开展职业适应性(技能)计算机测试(简称“机测”)联考改革试点,采取校际合作分专业类拍摄机测视频、自主命题的方式联合组织机测,成绩在各示范高职院校相关专业间通用,原则上各示范高职院校不再自行组织相关专业的测试,确有特殊要求的经省招办批准后可在机测联考的基础上增加校测环节。本次机测联考改革试点旨在为我省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全省统考积累经验、奠定基础,其他高职教育院校也可参与。(记者 张彦刚 )

新闻链接

作为招生考试改革的重要内容,我省从2014年启动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试点,2015年起,全面启动高职分类招生,高职通过分类招生录取学生比例逐年增加。2018年我省58所高职院校参加分类考试录取,共录取考生5054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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